淄博市2020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淄博市2023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二 )


考试科目和会考科目考试采取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网上阅卷的方式组织进行 。其中,艺术(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和英语口语与听力的考试方式另行制定实施方案,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考查科目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考查办法,并监督、指导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 。考试科目和会考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 。
(三)成绩公布与呈现
6月30日前,将通过网上查询等形式公布初四年级考试成绩 。7月2日前,将通过网上查询等形式公布初三年级考试成绩 。考试科目按原始成绩予以公布;会考科目按等级形式公布;考查科目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会考科目等级确定办法:按照原始成绩达到满分的一定比例划分A、B、C、D、E五个等级 。原始成绩≥满分的90%为A等,原始成绩<满分的90%、≥满分的80%为B等,原始成绩<满分的80%、≥满分的70%为C等,原始成绩<满分的70%、≥满分的60%为D等,原始成绩<满分的60%为E等 。E等为不合格等级 。按原始成绩划定等级时,如果A等不足考生总量的15%,A、B等累计不足考生总量的35%,A、B、C等累计不足考生总量的65%、A、B、C、D等累计不足考生总量的85%时,则分别按考试总人数的15%、35%、65%、85%的比例划定;如超过上述比例则按实际人数划定 。
(四)成绩管理与使用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备案,实行电子化管理,作为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诊断评价区县教学质量和升学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可经学校补考合格后,领取《义务教育证书》,补考仍不合格者颁发义务教育结业证书 。未经批准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颁发义务教育结业证书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
四、招生录取
(一)招生范围
公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只面向学校所在区县招生,招收具有本区县户籍的学生(含区县认定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同时,根据区域招生政策调整需要和拔尖创新后备人才、特长生等培养需要,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部分学校可面向全市或面向特定区域招收部分学生,具体招生学校名单、招生范围、招生类型在公布招生计划或特长生招生计划时予以公布 。民办普通高中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面向全市招生,但不得跨市招生 。初中后职业教育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
根据市委、市政府功能区优化调整意见,同时考虑不同区域教学教研差异,2023年下列区域户籍居民子女参加中考安排如下:2020年优化调整后从淄川区、临淄区、周村区、桓台县等区县新划入高新区(含先创区)、经开区户籍居民子女参加今年中考的初四考生,可在原区县和张店地区中选择一个区县报名参加中考及录取;文昌湖区商家镇户籍居民子女参加今年中考的初四考生,可在淄川区和周村区中选择一个区县参加中考报名及录取;淄博大学城片区户籍居民子女参加今年中考的初四考生,可在原区县和张店地区中选择一个区县参加中考报名及录取 。
上述调整区域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区县参加中考报名及录取,报名后不得更改 。选择在张店地区参加中考录取的考生,具体报名要求、指标生分配办法等实施细则由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制定并公布;选择在原区县参加中考的,报名要求、指标生分配办法等实施细则由原区县教育和体育局制定并公布 。
【淄博市2020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淄博市2023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二)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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