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生育金领取标准一览表查询 宁波生育金领取标准一览

宁波生育金领取标准一览
生育津贴是按新生儿出生时的上年度灵活就业人员月医保缴费基数÷30×法定产假天数计发 。
例如,小王是本市灵活就业人员,今年7月1日后参加生育保险,12月第一次生孩子,剖宫产生下一孩 。去年月缴费基数为3957元,按目前政策,小王可以享受的产假天数为:一孩产假158天,剖宫产加15天,合计173天 。因此,小王能享受的生育津贴为3957÷30×173=22818.7元 。

【宁波生育金领取标准一览表查询 宁波生育金领取标准一览】发放规则
用人单位按照“生育津贴与工资不重复发放”的原则,在收到生育津贴后及时做好与产假期间工资收入的清算工作:
产假期间工资收入低于生育津贴的,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用实有资金账户中的生育津贴予以补足;
产假期间工资收入高于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无需补差 。
行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和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清算后留存在基本存款账户的生育津贴结余部分,由用人单位在年度终了前,通过办理国库集中支付退库的方式冲减当年单位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科目支出;财政适当补助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中,单位人员经费主要由财政资金保障的,按照上述全额保障单位的方式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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