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办理条件2023

佛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 , 可按规定申请办理居民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
1、年满60周岁且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即未满15年)的(含从未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 可自愿选择办理一次性补缴 。
2、年满60周岁未满65周岁且处于继续逐年缴费期间的 , 可选择一次性补缴 。
PS:佛山市自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 , 已年满60周岁的居民可自愿申请一次性补缴不超过15年的养老保险费;年满45周岁且不满60周岁的居民应按期连续缴费 , 达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退休年龄时 , 可自愿申请一次性补缴累计年限不超过15年的养老保险费并享受相应待遇 。

温馨提示:
1、参保人年满60周岁但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 , 可继续逐年缴费 , 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 。
【佛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办理条件2023】2、参保人逐年缴费至65周岁仍然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 , 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后 , 按月领取养老金 , 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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