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南宁市产假标准 南宁产假和工资只能二选一吗

产假和工资不冲突 。职工依法享有节育手术假、孕期产前检查、产假、哺乳期内的哺乳时间、男方护理假、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
产假工资计算方式:产假工资=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广西产假多少天?
根据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分娩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以外,一孩增加产假六十天,二孩增加产假七十天,三孩增加产假八十天 。自新《条例》施行之日起仍未休完原《条例》规定的产假假期的女职工,可以按照新《条例》的规定享受新增加的产假;新《条例》施行之日前已经休完的,不再享受新增加的产假 。

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即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女职工生育假,具体内容是: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所以:
一孩:98+60=158天
二孩:98+70=168天
【2019南宁市产假标准 南宁产假和工资只能二选一吗】三孩:98+80=17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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