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全市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全市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官方原文】
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局属职业学校、初中学校,有关民办职业学校,行业办学和技工学校: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现就2023年我市初中起点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
职业学校招生类别分为: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简称“3+4”本科)招生、初中后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简称“五年制高师”)招生、职普融通实验班招生、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简称“五年制高职”)招生、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学校(简称“中职技校”)招生五个类别 。
五年制高职招生包括五年一贯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含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 。
一、报名条件及办法
(一)考生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报名条件和办法按《青岛市教育局2023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意见》(青教通字〔2023〕号)规定执行 。
(二)“3+4”本科、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职普融通班招生对象只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生,且须参加我市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达到相应录取分数线(需要面试、加试的专业须面试或加试合格) 。
(三)初中后五年制(包含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原则上应达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分值的60%,考虑试题难易因素,浮动比例一般不超过10% 。学生录取前必须通过面试,主要考察普通话、表达能力,并进行心理测试,确定学生具有从事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面试工作由招生学校进行 。
(四)三年制中职、技校面向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招生 。本地应届初中毕业生(特教学校、鼎志班和足球后备人才除外)不实行注册入学 。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外地生源只能报考三年制中职和技工学校批次,可注册录取(有特殊规定的学校或专业除外) 。凡由招生学校规定了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的专业,不允许注册录取我市考生(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职普融通实验班不实行注册录取 。
(五)报考五年制高师或需要面试的职业学校或专业,考生须提前参加招生学校的面试,面试合格方具备录取资格 。具体面试安排参见相应招生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 。
二、招生办法
(一)职业学校招生实行分级管理 。“3+4”本科、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招生由市招考院投档并审核预录取,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录取;职普融通实验班、中职技校招生由市招考院批准录取 。
(二)职业学校招生实行市级统筹,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符合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可以同时兼报面向本区、市招生的普通高中 。
(三)我市“3+4”本科作为提前批录取,被“3+4”本科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含公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民办高中和各类职业学校)录取 。
(四)我市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职普融通实验班除外)和技工学校可以注册录取的方式招收外地生源,由招生学校负责办理录取手续 。
中职注册录取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 。报名时,须持初、高中毕(结)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 。注册录取须控制在各校中职招生计划总量内 。
(五)职业学校招生中有面试要求的专业,须经市教育局批准,并须在招生平台申报招生计划时,注明“须面试合格”字样,录取投档时将关联面试合格名单数据库投档,未参加招生学校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将无法投档 。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全市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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