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嘉兴基本工资最低工资标准

从2021年8月1日起
嘉兴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嘉兴上调最低工资啦!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 ,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1〕22 号)精神 , 结合嘉兴市实际 , 市政府决定:从2021年8月1日起 , 将嘉兴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70元 , 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0元 。
从2017年12月1日起
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 ,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7〕43号)规定 , 结合嘉兴市实际 , 经市政府研究 , 决定从2017年12月1日起 , 将嘉兴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800元 , 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6.5元 。【嘉兴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嘉兴基本工资最低工资标准】
从2015年11月1日起
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 , 根据省政府的文件精神 , 结合嘉兴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 , 市政府决定从2015年11月1日起 , 按照省政府所确定四个档次中的第二档调整嘉兴市最低工资标准 , 将嘉兴市最低月工资标准从1470元调整至1660元 , 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从12元调整至15.2元 , 增长幅度分别达12.9%和26.7% 。
从2011年4月1日起
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 ,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1〕16号)规定 , 结合嘉兴市实际 , 经市政府研究 , 决定从2011年4月1日起 , 将嘉兴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160元 , 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9.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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