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重庆潼南关于划定卧佛镇部分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根据当前潼南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 ,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 , 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 自2022年11月10日17时起 , 对卧佛镇相关区域实行临时管控 。具体措施如下:
一、具体区域
1.卧佛镇河口村1社下大桥路145号;
2.卧佛镇太平街356号至太平街2号、正街1号至正街115号、横街1号至横街14号门市及住房;
3.冷坝社区1组119号至150号 。
11月10日重庆潼南关于划定卧佛镇部分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11月10日重庆潼南关于划定卧佛镇部分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二、管控措施
1.临时管控期间严格做到“人不出区、错峰取物” , 原则上居家 , 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 , 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 。
2.临时管控后连续3天开展核酸检测 , 每次间隔24小时 , 根据3次核酸检测结果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
3.临时管控期间暂停所有聚集性活动 。除生活物资保供、医药机构等场所外 , 其余场所暂停营业 。解除管控前 , 对上述公共区域开展一次规范消毒 。
【11月10日重庆潼南关于划定卧佛镇部分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4.自11月8日以来 , 离开上述相关区域的人员 , 务必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 , 落实“3天3检” , 第3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 。
5.管控区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
本通告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 。未尽事宜 , 以潼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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