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北京二手房带押过户需要什么条件?

北京二手房带押过户需要什么条件?需满足4个条件 。
√必须是个人名下的住房;
√交易房产当前在北京的银行仅存在一次有效抵押,不存在被多次抵押的情况;
√卖方还没有结清的贷款为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如果是组合贷的话,其中的公积金贷款必须已经结清;
√买方是全款买房或者是申请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购房 。
【北京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北京二手房带押过户需要什么条件?】新贷款银行直接支付资金
办理流程方面,北京不同于其他一些城市采取的公证后解抵押、设置专门低息“过桥贷”机构等方式,而是创新采用了新贷款银行直接向卖方和原贷款银行支付资金的模式 。
办理“带押过户”首先需要买卖双方自行或是在中介机构居间服务下达成房屋买卖意向,签订房屋转让合同,约定同意“带押过户”;然后,买卖双方需在北京市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办理房屋网签;第三步,需向银行申请“带押过户”;第四步,买卖双方及相关方应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带押过户”登记手续;最后,买方房贷发放,分别结清卖方原贷款及卖方实收款 。

买卖双方贷款可在不同银行
根据通知,申请“带押过户”,买卖双方的贷款可以是同一家银行,也可以是不同银行,或者买方为全款购房时也可使用“带押过户”业务 。
对于买卖双方均为贷款的,如果买方首付款和贷款金额之和不足以结清卖方贷款,卖方需向贷款银行补齐差额部分 。首付款将打入监管账户,在确认“带押过户”完成后,银行会将首付款和贷款划至买方的贷款银行账户,解除原卖方贷款的抵押权,并将剩余资金转入卖方本人收款账户 。如果买方为全款购房的,卖方贷款银行则将用购房款结清贷款,解除抵押,将剩余资金转入卖方本人收款账户 。
四部门要求,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在提供经纪服务时,要主动向买卖双方介绍“带押过户”交易模式,不得强制使用“过桥贷”等增加交易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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