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面向人群+补助标准

根据《山东省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办法》:
【山东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面向人群+补助标准】面向人群
本办法所称独生子女父母,是指在2016年1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
对具有本省户籍的独生子女父母,按照本办法给予奖励扶助 。
奖励补助
在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前,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领取不少于5元的奖励费 。
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职工的,自退休后每人每月领取不少于100元的奖励扶助 。
无用人单位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参照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给予奖励扶助 。
本省其他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扶助,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
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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