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江苏试用期工资标准如下:
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拓展阅读:劳动仲裁条件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
【南京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吗 试用期工资有最低标准吗】按照《劳动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相关经验推荐
- 试用期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 试用期发基本工资
- 南京试用期工资打折吗 南京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标准
- 南京高校寒假放假安排 南京寒假大学生放假时间安排最新2023
- 信阳去南京有多少次火车 南京站到信阳火车时刻表
- 苏州港澳台居住证办理材料 南京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哪里办理流程
- 南京寒假放假时间2023年小学 南京寒假放假时间2023年
- 南京禄口机场 隶属 南京禄口机场属于哪里管辖
- 连云港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度社保缴费工资基数是多少?
- 镇江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镇江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是什么
- 2022镇江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资基数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