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山参加长护险能享受哪些待遇 在唐山参加长护险能享受哪些待遇和福利

在唐山参加长护险能享受哪些待遇?
经评估享受长护险待遇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 发生的符合长护险规定的服务项目费用、生活照料等费用 , 均可由长护险基金支付 。护理方式分为医养结合机构护理、养老机构护理、居家护理三种 , 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一种 。同时 , 按照国家家庭养老政策指导意见精神 , 还增加健康管理、康复辅助、心理支持、委托代办等自费服务项目 , 参保人可自愿选择 。
一、享受与变更待遇
评定重度失能后 , 每月1日和16日起享受待遇 。如需变更待遇方式可在每月20日前提交变更申请次月生效 。按照护理方式不同 , 分为四类:
1、定点医养结合机构:支付比例70% , 支付限额2000/人/月;
2、定点养老机构:支付比例70% , 支付限额1500/人/月;
3、定点居家照护机构:每月10次 , 每次120分钟 , 护理人员上门服务 , 支付限额1250元/人/月;
4、护理包:每人每月450元标准发放照护用品套餐;
以上四种护理方式仅能选择一种 , 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可变更两次护理方式 。
5.机械租赁或购买服务:选择居家护理和居家补贴的 , 可同时享受辅助器具租赁(购买)补贴 。符合长护险待遇条件 , 有辅助器具配置需求 , 可以租赁或购买辅助器具 , 实行年度限额控制 , 暂按重度失能人员基金支付上限5000元/年 , 在限额内基金支付80% , 个人支付20% , 按月结算 。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及超出年度限额的费用由个人现金支付 。年度限额限当年使用 , 结余不予变现、结转 。
二、首次申请失能评估个人不交费
【在唐山参加长护险能享受哪些待遇 在唐山参加长护险能享受哪些待遇和福利】参保人首次申请失能评估不收费 , 复评或者重新评定的 , 评估费用按照被评估的失能人员人次计费 , 标准为每人次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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