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油罐车时爆炸 如何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气割、电焊“十不烧”的规定
(一)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 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
(二)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 未竟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不准进行焊、割 。
(三)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 不得进行焊、割 。
(四)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 不得进行焊、割 。
(五)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 。 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 不准进行焊、割 。
(六)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 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 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 不准焊、割 。
(七)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 不准焊、割 。
(八)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 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 不准焊、割 。
(九)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 不准焊、割 。
【焊接油罐车时爆炸 如何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十) 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 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 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 不准焊、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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