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服务须知 1、旅客通关时应如何正确选择通道?
在海关监管场所 , 海关设置 “申报通道”和“无申报通道” 。
进出境旅客没有携带应向海关申报物品的 , 无需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以下称《申报单》 , 式样见附图) , 可选择“无申报通道”(又称“绿色通道”)通关 。
除海关免于监管的人员以及随同成人旅行的16周岁以下旅客以外 , 进出境旅客携带有应向海关申报物品的 , 须填写《申报单》 , 向海关书面申报 , 并选择“申报通道”(又称“红色通道”)通关 。 有不明规定的旅客应主动选择“申报通道”通关并到海关申报柜台进行书面申报 , 其它任何形式或在其它任何时间、地点所做出的申报形式海关均不视为有效申报 。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部门给予外交、礼遇签证的进出境旅客 , 通关时应主动向海关出示本人有效证件 , 海关予以免验礼遇 。
2、旅客需向海关申报的物品有哪些范围?
♦ 基本原则:个人携带进出境的物品 , 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 , 超出此范围的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 。
♦ 进境需向海关申报物品:
进境旅客携带有下列物品的 , 应在《申报单》相应栏目内如实填报 , 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 , 办理有关手续:
【旅客通关时应如何正确选择通道?】 动、植物及其产品 , 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制品;
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 5000元 , 下同)的自用物品;
非居民旅客拟留在中国境内的总值超过2000元的物品;
酒精饮料超过1500毫升(酒精含量12度以上) , 或香烟超过400支 , 或雪茄超过100支 , 或烟丝超过500克;
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 , 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
分离运输行李 , 货物、货样、广告品;
其它需要向海关申报的物品 。
♦ 出境需向海关申报物品:
出境旅客携带有下列物品的 , 应在《申报单》相应栏目内如实填报 , 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 , 办理有关手续:
文物、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生物物种资源、金银等贵重金属;
居民旅客需复带进境的单价超过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行自用物品;
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 , 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
货物、货样、广告品;
其它需要向海关申报的物品 。
3、哪些物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
若旅客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所列物品进出境 , 予以没收或责令退回 , 或者在海关监管下予以销毁 , 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
♦ 禁止进境物品:
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他物品;
各种烈性毒药;
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新鲜水果、茄科蔬菜、活动物(犬、猫除外)、动物产品、动植物病原体和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动物尸体、土壤、转基因生物材料、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它应检物;
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它物品 。
♦ 禁止出境物品:
列入禁止进境范围的所有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