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二 )


(二)规范招生秩序
各幼儿园要加强招生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严肃招生纪律,及时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维护良好的招生报名秩序 。对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保障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序开展 。
(三)完成新生录取
招生报名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各幼儿园应及时做好信息核验工作,将录取结果告知幼儿家长,对于没有录取的幼儿,亦应当及时告知结果 。幼儿入园前应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
(四)做好信息采集
幼儿园要认真做好幼儿入园信息采集工作,建立信息管理制度,及时按要求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广州市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新生信息,并按卫健部门要求建立新生健康档案 。
特此通知 。
附件:1.2023年海珠区幼儿园招生日程
2.2023年海珠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广州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3.2023年海珠区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海珠区教育局
2023年4月25日
(联系人:职业成人幼教科,联系电话:020-89185340,020-89185314)

广州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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