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保政策2020 2023年厦门医保新政策常见问答汇总( 二 )


需补充说明的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每月会自动扣除大病保险保费7元,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每月实际到账103元 。
六、《职工医保细则》改进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调整了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增加的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增强门诊共济能力,那门诊统筹政策是否有相应调整呢?
有调整 。改革前,门诊医疗费报销执行“三段式”模式,即参保人门诊就医须先用完个人账户资金,再支付门诊起付标准后,方可进入统筹报销 。改革后,《细则》将门诊统筹报销模式由“三段式”简化为“两段式”,参保人无须用完个人账户的资金,只要达到起付标准即可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报销,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抵付门诊起付标准及起付标准以上个人自付医疗费用 。
通过简化门诊报销流程,扩大了享受统筹基金的人群,提升了参保人门诊保障水平 。
七、《职工医保细则》对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进行规范,今后是不是没有健康账户了?原来健康账户的使用功能还存在吗?健康账户里的钱去哪里了?
根据国家和福建省规定,《职工医保细则》将健康账户并入个人账户,健康账户资金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内,并根据国家、省关于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有关规定,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
今后,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所有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
另外,参保人员可与参加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的父母、子女、配偶等直系亲属建立家庭共济账户,用于支付家庭成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负担医药费用和缴纳居民医保费等,提升家庭健康综合保障 。
八、福建省制定了统一的基层门诊就医优惠政策,《细则》是否也执行?
【厦门医保政策2020 2023年厦门医保新政策常见问答汇总】是的 。《细则》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将原来“参保人在我市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享受500元统筹基金报销政策”规范为:在基层公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使用已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国家基本药物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直接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报销,不再受限于500元的限额 。
规范后,与全省政策保持一致,减轻了参保人特别是慢病、多发病、常见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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