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广西区直公积金租房提取入口

提取入口:
【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广西区直公积金租房提取入口】已到我中心柜台窗口办理过租房提取业务的缴存职工 , 再次办理租房提取的 , 可通过手机应用商城下载“手机公积金”APP办理租房提取业务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 , 南宁市区无房缴存职工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零材料”多次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
提取流程:
第一步:下载APP后切换管理机构为“广西区直” , 通过在中心预留的手机号码注册并完成登录 。
第二步:登录APP后 , 进入【业务办理】-【公积金提取】-【租房提取】 , 点击同意授权后 , 按页面提示填写每月租金、房屋坐落、提取金额、收款银行账号、收款银行等信息后点击办理完成刷脸校验即可提交申请 。
租房提取一年可以多次提取吗?
缴存职工在区直中心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 申请人及配偶在南宁市内名下无住房且租赁住房自住的 , 每年可一次或多次申请租房提取 , 每人每月提取额度最高900元 。
已到我中心柜台窗口办理过租房提取业务的缴存职工 , 再次办理租房提取的 , 可通过手机应用商城下载“手机公积金”APP办理租房提取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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