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珠区公办小学招生服务地段表 2021年海珠区小学招生简章


2023年海珠区公办小学招生服务地段表 2021年海珠区小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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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珠区公办小学招生服务地段表 2021年海珠区小学招生简章】海珠区公办小学的学位是怎样安排的?
海珠区公办小学按“人户一致”原则安排学位 。“人户一致”适龄儿童需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在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业主的完全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址与其实际居住地址一致;二是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房产地址近6年未有安排学生入读对口公办小学(同父母的适龄儿童除外) 。
“人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按《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学位安排原则统筹安排学位 。
学位安排的具体原则:
1.完全房产住户
穗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学校地段100%房产权属并入户入住,且学位未被占用的(同父母的适龄儿童除外),按照房产拥有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读对口小学,直至招生计划录满,因招生计划录满未能安排对口小学学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房产拥有时间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为准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完全房产住户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
2.不完全房产住户(指户籍地房产是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他人共同拥有)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的不完全房产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户籍地址与其居住地址一致,且学位未被占用的,在户籍地址对口小学未满招生规模的情况下,按照房产拥有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读对口小学,因招生计划录满未能安排对口小学学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同时拥有2套或以上不完全房产的,按房产权属占有比例最大的不完全房产所在地统筹安排学位;该房产对应的学位已被占用或监护人另有完全房产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
3.随祖辈居住户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祖辈(直系亲属)同户籍同住在祖辈为业主的完全房产,且该房产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址与其实际居住地址一致,且该房产学位未被占用,在户籍地址对口小学未满招生规模的情况下,可按照房产拥有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读对口小学,因招生计划录满未能安排对口小学学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适龄儿童随祖辈居住的其他情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
4.随非直系亲属居住户
户籍挂靠在本区非直系亲属房产,且实际居住在本区的适龄儿童须提交实际居住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及备案等),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
5.街道公共集体户
适龄儿童的户籍在本区街道公共集体户,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其在本区租赁住宅用途的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持合法有效租赁备案的,原则上由户籍地对口小学接收 。
6.本区户籍租住户
(1)租住国有房产或单位公房:本区户籍(非街道公共集体户)的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租住在本区国有房产或单位公房,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址与其实际居住地址一致,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学位未被占用的,在户籍地址对口小学未满招生规模的情况下,可安排入读对口小学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本区国有房产或单位公房租住户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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