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留学人员落户政策 留学生厦门落户政策

厦门留学人员落户政策
根据:
第七条 来本市创业、工作或愿来本市工作但单位未落实的留学人员和海外引进人才 , 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取得外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 , 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迁入本市 。
第二十一条 因留学、探亲、劳务等事由被注销本市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 未取得外国籍或永久居留权的 , 申请在本市落户 , 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 按国家有关规定核准后 , 可落户本市 。
【厦门留学人员落户政策 留学生厦门落户政策】
根据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厦府〔2010〕214号
第六条 依照《规定》第七条的规定 , 留学人员、海外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 , 凭市人事部门的证明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落户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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