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材料+标准 泉州永春县2022年度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指南

永春县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和条件
在我县灵活就业窗口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我省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
1.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
2.持《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
5.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
6.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新被征地农民(永政文〔2015〕137号规定的桃城镇、五里街镇、石鼓镇、东平镇、岵山镇、东关镇6个乡镇范围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永春县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7.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
8.农村居民中持《残疾人证》人员;
9.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10.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11.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人员 。
提醒:其中,持《残疾人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如当年度已在残联享受过补贴,不得再申领享受该项补贴 。已在残联享受过补贴后被取消《残疾人证》的人员,其在残联已享受的年份应予以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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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流程
社保补贴实行先认定后申请,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转发省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相关文件〉的通知》(泉人社文〔2022〕306号)文件规定,2022年8月1日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的,向县就业和人才中心申报就业,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转灵活就业登记;社保补贴从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转灵活就业登记,同时又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月份起算 。
【条件+材料+标准 泉州永春县2022年度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指南】(一)申请材料
1.《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1份、养老保险完税凭证1份;
2.《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红色封面的第1、2、3、16、17页或《就业创业证》绿色封面的第2、3、6、7、8、9页);
3.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材料第1-3项申请人均需提供,有同时申请医疗保险补贴的可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打印2022年度医保缴费明细表,其余按具体类型提交相关材料,其中:
(1)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户口在各村居民组的需提供村级证明材料);
(2)持《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无需再提供其他材料;
(5)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无需再提供其他材料;
(6)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新被征地农民(永政文〔2015〕137号规定的6个乡镇范围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永春县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无需再提供其他材料;
(7)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提供镇政府或计生办证明1份;
(8)农村居民中持《残疾人证》人员,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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