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提信心拼经济若干政策措施原文( 二 )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除有明确执行期限的,相关措施有效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本政策资金除第4条中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补贴由各县(市)区、开发区财政全额承担,其他政策由市与县(市)区、开发区财政按1︰1分担,与其他市级政策按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由相关责任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发区负责执行并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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