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二 )


4.报送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名单 。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包括两类群体:一是脱贫享受政策户,二是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严重困难户) 。申请建档立卡家庭考生资格的考生,须于3月1日前向生源高校提交资格审核申请 。建档立卡地在我省的考生申报时无需提交证明材料,生源高校汇总申请名单;建档立卡地在其他省份的考生申请时,须向生源高校提供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截图并加盖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公章,由生源高校进行资格审核并公示后报送合格名单 。
生源高校汇总以上名单于3月6日—8日通过管理平台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报送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专科院校代码及名称、专科专业代码及名称、建档立卡所在省份 。对本省申请考生将统一报省乡村振兴局进行资格审核 。审核通过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对所有合格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获得建档立卡家庭考生资格 。考生如因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建档立卡考生资格造成录取后无法注册学籍、被取消录取资格等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
生源高校须认真核查各类报送考生名单,对报送考生名单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产生遗留问题由生源高校负责解释 。
(二)招生高校 。
1.校验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报名考生名单 。招生高校应于本校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报名完成后至3月18日前,通过管理平台校验报名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信息 。招生高校上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获取考生相关信息,获取的信息字段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专科院校、专科专业等,招生高校仅可批准考生获得与其本人专科专业对应可报考的本科招生专业的报考资格 。
2.报送自荐生名单 。招生高校应于3月29日—30日通过管理平台报送自荐生名单 。报送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专科院校代码及名称、专科专业代码及名称、获得报考资格的本科院校代码及名称、获得报考资格的本科专业代码及名称 。
3.报送大赛保送生名单 。招生高校应按《通知》要求对申报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并公示无异议后,于3月30日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大赛保送生录取名单,录取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录取学校、录取专业、专科院校代码及名称、专科专业代码及名称、获奖类型等)电子版通过管理平台报送,录取名单盖学校公章以pdf文件报送至邮箱:e37_liucx@sdzk.cn 。
招生高校须认真核查报送考生名单,对报送考生名单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产生遗留问题由招生高校负责解释 。
(三)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
1.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由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 。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联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真审核考生材料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并于4月12日前通过管理平台完成审核 。
2.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残疾人考生合理便利申请,于4月10日前将审核通过考生汇总表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认真核查报送考生名单,对报送考生名单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产生遗留问题由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解释 。
四、考试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的形式,除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外,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可登录指定网址,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报名 。
网上报名(含缴费)时间为4月2日—4日,每天9∶00—17∶00 。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为4月18日—23日,每天9∶00—17∶00,考试当天提前1小时开放准考证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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