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个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珠海市大病医疗保险

珠海个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支出 , 在扣除医保报销后 , 自付部分本年度累计超过15000元 , 且不超过80000元的部分 , 准予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 在工资薪金预扣预缴个税时 , 不得享受 , 需要等到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才可享受 。
在私立医院就诊是否可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
对于纳入医疗保障结算系统的私立医院 , 只要纳税人看病的支出在医保系统可以体现和归集 , 则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支出 , 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大病医疗扣除 。
如何理解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起付线”和扣除限额的关系?
【珠海个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珠海市大病医疗保险】根据《暂行办法》规定 , 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 , 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万元的部分 , 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上述所称的1.5万是“起付线” , 8万是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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