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宁市尚贤湾幼儿园招生简章 2023年南宁市尚贤湾幼儿园招生简章电话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3〕29号)和《南宁市教育局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 , 确保我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公开、安全、平稳、规范开展 , 现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居住在江南区 , 年满3周岁 , 身心健康 , 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
二、招生人数及年龄
(一)小班:100人 , 出生日期: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
(二)中班:30人 , 出生日期: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 。
(三)大班:30人 , 出生日期: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 。
三、录取顺序
如适龄幼儿报名人数在招生计划以内 , 则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 , 则按以下顺序依次录取 , 超出计划的一类则通过摇号确定录取名单 。
(一)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持有上贤湾、上水湾、上乐湾小区房产 , 且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 。(独立产权指房屋所有权仅归属适龄幼儿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 下同)
(二)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持有上贤湾、上水湾、上乐湾小区房产 , 江南区户籍适龄幼儿;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 。
(三)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持有上贤湾、上水湾、上乐湾小区房产 , 南宁市其他城区户籍适龄幼儿;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 。
(四)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持有上贤湾、上水湾、上乐湾小区住宅房产 , 该合法房产为非独立产权 。排序时 , 原则上按适龄幼儿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占房屋产权份额大小排序 。在所占产权份额相同的情况下 , 房户一致、唯一房产优先 。(非独立产权指房屋所有权除适龄幼儿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外 , 还存在其他产权共有人的 , 下同)
(五)父母在南宁市区内无其他合法房产 , 与合法持有上贤湾、上水湾、上乐湾小区住宅的祖辈同住 , 且祖孙三代户籍地址与房产一致的适龄幼儿 , 即“三代同堂”的幼儿 。同等情况下 ,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独立产权的优先 。
(六)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持有上贤湾、上水湾、上乐湾小区房产 , 非南宁市户籍适龄幼儿;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 。
(七)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持有江南区其他地址房产 , 江南区户籍适龄幼儿;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 。
(八)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持有江南区其他地址房产 , 南宁市其他城区户籍适龄幼儿;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 。
(九)父母在南宁市区内无其他合法房产 , 与合法持有江南区其他地址房产的祖辈同住 , 且祖孙三代户籍地址与房产一致的适龄幼儿 , 即“三代同堂”的幼儿 。同等情况下 ,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独立产权的优先 。
(十)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持有江南区其他地址房产 , 非南宁市户籍适龄幼儿;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 。
(十一)租赁具有合法手续的房屋(即拥有《房屋所有权》《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准建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之一) , 南宁市户籍适龄幼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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