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崇川区小学招生对象2023 南通崇川区小学招生对象2023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
入学条件
(一)户籍在崇川区的入学适龄儿童 , 以其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确定就读学校 。
1.入学合法固定住所依照以下原则确认
(1)法定监护人在崇川区有住房的 , 以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为依据 。
(2)法定监护人在崇川区确无住房的 , 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入学的 , 或者按监护人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入学的 , 入学儿童须与祖辈(至少一人)、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 , 且户籍地址应与上述住宅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 , 其法定监护人双方还必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含崇川区、开发区) 。
(3)居住公租房的无房户 , 入学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须同在公租房内 , 并提供公租房使用权证、户口簿、房管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含崇川区、开发区)、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
(4)属房屋拆迁者 , 按安置地安排入学 , 一年内也可凭加盖街道公章的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入学 。
(5)自有的合法自建房 , 提供建房报告等凭证材料和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
(6)崇川区户籍的无房户 , 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
招生要求
(一)加强领导 。区教育体育局成立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组 , 明确人员分工及责任 。学校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 , 校长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管理与监督 , 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 , 严格遵守招生纪律 。
(二)严肃纪律 。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 , 全面落实省、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要求 , 严格审核流程 , 规范学籍注册 , 切实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与管理 。及时纠正和依法依纪查处各种违纪违规招生行为 , 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严肃问责 。
(三)保障入学
1. 确保特殊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对各类残疾适龄儿童 , 学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残疾人保障法》的规定 , 妥善做好他们的入学安置 。没有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 , 特教中心同时接受新生报名 。对于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我区户籍适龄残疾儿童 , 学校要主动承担送教任务 , 帮助学生建立学籍并送教上门 。
2. 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 。学额已满学校要积极疏导随迁子女监护人到周边学校咨询、报名 。学校不得拒收区教体局统筹安排的随迁子女 。
(四)规范办学 。严禁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提前接受义务教育 。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必须公正合理、公开透明 , 保证各班的学额数量、师资配备、教学条件公平均衡 。严禁举办各种名义的“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 。超规模学校要严格控制招生总数 , 起始年级不得出现大班额现象 。
(五)做好宣传 。各校要认真、及时做好招生信息发布和政策宣传工作 , 充分利用校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学校公告等方式发布招生信息 , 主动对接社区、居委会和幼儿园宣传招生信息 , 设立专门招生咨询电话 , 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及咨询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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