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学业考试水平等级划分标准表 广西学业考试水平等级划分标准

广西合格性考试成绩信息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 。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信息以等级形式呈现,分A、B、C、D共4个等级,D等为不及格 。
划分标准
学业水平测试C级算及格,ABCD等级的分数的范围分别是:
100分~90分为A级,
89分~75分为B级,
74分~60分为C级,
59分及其以下为D级 。
注:各科原始分满分为100分 。
单科C级及其以上的比例一般控制在95%以上 。
成绩为“C”、“D”等的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重复参加同一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高的一次记录,但最高记录等第为“B” 。
考试成绩为C等第,申请重考的学生,应当承担试题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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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学业考试水平等级划分标准表 广西学业考试水平等级划分标准】学业水平考试每学年组织两次,时间在每学年上下学期结束前3周进行,每次开考的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技术的必修课程,学生应在修习必修课程基本结束即第二学年第二学期末参加第一次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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