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区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补报对象2023

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补报对象
【连云港市区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补报对象2023】连云港市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在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赣榆区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全职引进的在职高层次人才 , 或经过单位自主培养的晋升上一层次的在职本地人才 , 因特殊原因未及时申报的高层次人才 , 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补报生活补贴:
(一)诺贝尔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 ,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
(二)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三名获得者 , 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 ,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资助对象;
(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部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四)具有正高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的人才 。
其中 , 第一类人才要求每年在连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 , 第二类人才要求每年在连工作时间不少于 3 个月 , 第三类人才要求每年在连工作时间不少于 6个月 , 第四类人才要求每年在连工作时间为 12个月并在连缴纳社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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