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梁平区2023中小学招生简章公告 重庆梁平区2023中小学招生简章( 三 )


5.发放入学通知书
经验审核实 , 符合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学生 , 7月1日至8日 , 由各学校按登记类别分批次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凡经核实入学登记信息不实、现场验审资料不实者 , 取消其申请学校入学资格 , 根据其实际入学条件在城区有空余的学校统筹安排或回乡镇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入学 。
二、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 。
(1)阳光学校 。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 , 年满6周岁及以上的区内外儿童以及其他符合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 优先满足区内学生入学需求 。
(2)梁平一中 。区内外2023年应届小学毕业生以及其他符合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 优先满足区内学生入学需求 。
2.具体办法 。
阳光学校、梁平一中等民办学校于6月20日与公办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工作 。
(1)阳光学校招生办法
阳光学校实行信息采集、随机摇号录取的招生办法 , 招生计划45人 。
6月15日至6月19日 , 凡有意愿就读阳光学校的适龄儿童 , 由家长登录“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网址:yjbm.cqedu.cn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 , 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
若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 , 由阳光学校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 , 6月20日至6月25日 , 被录取的学生到阳光学校现场报名 。
若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 , 6月20日 , 区教委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
6月21日18:00前 , 被摇中的学生须登录系统进行确认;凡未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
6月21日至6月25日 , 被摇中的学生持户口簿到阳光学校现场报名 。
6月25日 , 未被摇号录取的适龄儿童回户籍所在地的公办小学报名登记入学 。
(2)梁平一中招生办法
梁平一中实行登记注册直接录取和信息采集摇号录取相结合的方式 , 招生计划1100人 , 分三类 。
A.招收举办者及配套小区业主家庭的小学毕业生(计划80名) 。
4月29日前 , 家长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到梁平一中登记 。
5月6日前 , 梁平一中将登记名册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区教委 , 由梁山街道和区教委共同审查 , 确认入学资格 。
6月20日 , 审查通过的学生持户口簿到梁平一中登记录取 。
B.招收户籍在梁山街道和双桂街道免交学费的小学毕业生(计划300名) 。
6月15日至6月19日 , 家长向就读的小学毕业学校申请(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招生辖区内小学申请) , 由该小学安排专人审核户籍信息后 , 统一录入区教委发布的“梁平区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信息采集系统” 。
若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 , 由梁平一中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 , 6月20日至6月25日 , 被录取的学生到学校现场报名 。未按时现场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
若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 , 6月20日 , 区教委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
6月21日至6月25日 , 被摇中的学生到梁平一中提交户口簿现场报名 。未按时现场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
C.招收区内外需缴纳学费的小学毕业生(计划720名) 。
招收A类学生不足或超过80名时 , 在720名中核增或核减 。
6月15日至6月19日 , 家长登录“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网址:yjbm.cqedu.cn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 , 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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