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重庆梁平梁山街道、双桂街道中小学招生政策

一、招生对象
户籍、父母房产在城区的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及以上的儿童和2023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含城区内的城市建设中拆迁户、配住廉租房或公租房的本区户籍人员子女) 。城区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及其他符合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
二、招生入学顺序
城区所有小学、初中学校均根据招生计划按“三对口”“户籍对口”“房产对口”先后顺序依次招生 。“三对口” , 即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户口、房产(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户籍对口” , 即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在辖区学校招生片区内;“房产对口” , 即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房产(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在辖区学校招生片区内 。每一所学校都不会以家长验审登记那天到学校的时间早晚来确定招生顺序 。
当对口学校学位不足时 , 区教委依据就近入学原则 , 在城区学校统筹安排就学 。学位相对紧张的学校在验审登记时 , 将告知每一名家长接受调配的学校并征集统筹调配的意愿学校 。对超计划新生统筹调配时 , 区教委将参照家长意愿和被调配学校学位情况 , 先按户籍入户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安排“三对口”“户籍对口”新生 , 再按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登记时间(“二手房”按房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安排“房产对口”新生;如调配学校学位已满 , 则调配到其他指定学校 。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到指定学校报名登记入学 。
三、验审登记办法
城区新生入学实行线下信息采集后一次办理 。现场提交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小学毕业证明(初中新生)等规定入学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 在以下规定时间到对口学校验审登记 。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小学新生入学报名前置条件 , 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及时提交给班主任 。
(一)6月20日 , “三对口”“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子女”“户籍对口”“廉租房家庭”适龄儿童、少年验审登记 。
(1)“三对口”适龄儿童、少年须持规定入学要件、房屋产权有效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口学校验审登记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 , 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 , 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片区常住的 , 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
(2)“城市建设中拆迁户”适龄儿童、少年须持规定入学要件、拆迁协议、街道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口学校验审登记 。此类情况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
(3)“户籍对口”适龄儿童、少年须持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等规定入学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口学校验审登记 。
(4)“廉租房家庭”适龄儿童、少年须持规定入学要件、法定监护人的廉租房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口学校验审登记 。此类情况视为符合“户籍对口”入学条件 。
“三对口”“户籍对口”入学对象按户籍入户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解决 。如对口学校学位不足时 , 由有空余学位的城区学校统筹安排 。
(二)6月21日 , “房产对口”“公租房家庭”适龄儿童、少年验审登记 。
(1)“房产对口”适龄儿童、少年须持规定入学要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如提供购房合同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或其他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口学校验审登记 。
(2)本区公租房家庭适龄儿童、少年须持规定入学要件、法定监护人的公租房配住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口学校验审登记 。此类情况视为符合“房产对口”入学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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