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高新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公告

根据《南宁市教育局办公室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 , 为进一步规范高新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 , 维护招生工作正常秩序 , 根据高新区实际 , 现发布南宁高新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公告如下:
一、招生工作原则
(一)公正公开原则 。幼儿园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 严格遵守工作流程 , 在辖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 , 依法依规开展 , 确保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公平、公正、公开 。
(二)适龄入读原则 。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需年满3周岁(截至2023年8月31日) 。
二、招生对象
1.烈士、驻邕部队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招商引资等优抚对象子女 。
2.家庭住址(①不动产权证②房产证③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在高新区范围内且身心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
三、招生年龄段
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需年满3周岁(截至2023年8月31日) 。
四、招生计划表
五、报名时间、要求?
(一)报名时间
1.现场报名、核验材料 。
2023年6月10日 , 上午8:30—11:30 , 下午15:00—17:00 。新生家长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到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 , 核验原件 , 提交复印件 。
2.入户审核 。
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于2023年6月11日—6月12日入户核实实际居住情况 , 同时到公安部门、房管部门、医院等进行材料核实 。对伪造虚假报名材料的 , 取消报名和录取资格 。
3.材料复审 。
2023年6月13日上午8:30—11:30 , 下午15:00—17:00 , 各园派招生负责人到高新区教育局进行新生报名材料复审 。
(二)报名要求
【南宁高新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公告】1.每一名适龄幼儿只能申请就读一所公办幼儿园 , 报名时均需家长按时带幼儿及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现场审核报名资料 , 逾期不再受理 。
2.签订诚信承诺书 。现场核验材料当日 , 家长需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 , 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
六、报名流程
(一)报名材料
1.幼儿及父母户口簿(①户口簿首页②户主页③幼儿本人页④父亲页⑤母亲页 , 共五页);
2.房产证明(①不动产权证②房产证③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 , 三项提供其中的一项);
3.幼儿出生证;
4.《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需到正规医院 , 如广西区妇幼或南宁市妇幼、社区医院等进行新生入园体检);
5.《高新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幼儿报名信息登记表》(现场填写) 。
以上5项材料缺一不可 , 核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
(二)录取顺序
(1)烈士、驻邕部队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招商引资等优抚对象子女;
(2)本小区“房户一致”适龄幼儿 , 即幼儿户籍登记地址与该合法房产坐落地址一致;
(3)本小区房产、高新区户籍业主适龄幼儿;
(4)本小区房产、南宁市户籍适龄幼儿;
(5)高新区户籍且在高新区有房产业主适龄幼儿 。
(三)确认录取名单
1.若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数不超过计划招生数 , 直接全部录取 。
2.若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数超过计划招生数 , 将符合招生条件幼儿全部参与摇号派位 , 摇号派位由公证小组进行现场公证监督 , 现场公布摇号结果 。摇号时间、地点由各幼儿园自行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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