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6月7日至6月12日;初中:6月14日至6月19日 。
2.报名流程
登录“浙里办”APP , 定位到“诸暨市” , 搜索“学在诸暨”后点击“我要办”页面中“小学/初中报名” , 在所在栏目按提示完成报名 , 有问题的也可咨询对应学校 。
3.报名要求
(1)根据自身意愿选择就读公办或民办学校 , 公民办学校不能同时兼报 。民办学校只能选择一所 , 公办学校按对应学区及类别报名 。2023年我市继续全面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 因此申请时要慎重选择公民办就读意愿 。
(2)按选定类别要求提供入学相关信息 , 不及时、不真实提供相关材料所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己负责 。报名类别及信息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更改 , 报名截止后不再更改 。
(三)同步审核、录取
报名完成后 , 公民办各学校同时对照条件对报名对象提供的信息进行初审 , 初审通过的经复核同意后同步开展录取 。
1.公办学校录取
公办学校按第一类(户籍类:具有学区内户籍的)、第二类(房产类:入学对象本人或父<母>在学区内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第三类(除第一、二类外符合规定入学条件的)等对象依次招生 。具体办法为:
第一类对象按划定学区优先保证入学 。若该类对象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 , “住、户一致”的优先招录 。
第二类对象在第一类对象招收完毕后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再进行招录 。该类对象按取得房产权证先后顺序依次招录 , 因学额已满而无法入学的 , 在本镇乡(街道)内调剂解决 。
第三类对象在第二类对象招收完毕后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再进行招录 。该类对象依据父(母)在我市经商或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时间长短等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就读 , 也可以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安排入学 。
2.民办学校录取
民办学校审核通过对象(含小升初直升对象)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时 , 一次性全部直接录取;超过计划数时 , 先录取直升对象 , 剩余计划数通过电脑派位系统录取(全部纳入电脑派位系统、全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产生) 。未被电脑派位录取的或录取后放弃就读的学生 , 回公办学校就读时 , 统筹安排入学 。
民办学校没有完成招生计划时 , 可以向局书面提出补招申请 , 经审核并报绍兴市教育局同意后 , 在绍兴市范围补招 。
“浙里办”网上报名流程图
文章插图
2023年各镇乡(街道)、学校招生咨询服务信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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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录取进程
第一阶段:7月15日前 , 公民办学校同步录取(含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 , 录取结果由学校通过校务公开栏等方式及时公布 。
第二阶段:7月25日前 , 公办学校统筹安排未被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的和被民办学校录取后放弃就读的学生入学 。
第三阶段:8月5日至10日 , 未完成录取计划的民办学校在绍兴市范围内补招 。
(四)同步注册学籍
招生结束后 , 由局逐一核实各校录取情况 , 以招生平台为依据统一录入省中小学学籍系统 , 注册学籍的学生必须与公布录取的名单一致 , 不得变相替换 。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 , 不得超过原核定的招生计划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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