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石龙中学招生 2023东莞石龙镇义务教育招生方案( 二 )


3.招生类别
(1)直升入学;(2)政府购买服务;(3)对外招生等类别 。
4.招生办法
总原则: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必须落实免试入学规定,严禁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培训机构合作提前选拔、推荐和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掐尖”招生、提前招生 。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
(1)直升入学 。办学层次同时包括小学和初中的民办学校应首先通过直升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有剩余学位的可面向在同一民办教育集团民办学校就读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直升申请 。录取完毕符合条件的直升学生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应面向社会招生 。
(2)对外招生 。民办学校在确定“直升入学”“政府购买服务”等类别学生人数后,剩余的学位对外招生,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电脑派位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电脑派位办法另文通知 。
三、入学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所有本镇户籍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本市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积分制入学学位,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网站、微信公众号或APP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 。
(电脑版)网址:https://zs.dg.cn;
(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石龙教育”微信公众号 。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10:00-5月22日17:30
3.信息填写
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监护人基本信息”及有关信息,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 。申请积分入学的学生家长按积分方案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申请民办学校“长幼同校入学”的学生家长填写申请人哥哥姐姐的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期间内,填写的信息可多次修改;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网上报名和修改 。
(二)初审结果公布
1. 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民办学校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于2023年6月4日公布;学生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并“网上确认”初审结果 。民办学校须在初审结果前确定“长幼同校入学”录取名单 。“网上确认”初审结果后,家长不能再对报名信息和初审结果进行修改或复核,请家长确认初审结果无误后再进行志愿填报 。
2.初审结果复核时间:2023年6月4日9:30-6月9日17:30 。初审不通过或对初审结果、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请按复核指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复核通过后须在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前完成志愿填报 。
(三)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时间:2023年6月4日9:30-6月12日17:30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志愿类别自行填报相应的志愿学校,逾期关闭招生平台 。
2.志愿类别
户籍学生:可自选填报“户籍地公办学校”“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
非户籍学生:可自选填报“积分制入学”“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 。
户籍类型
可自选申报的志愿类别
户籍学生
户籍地公办学校
【东莞石龙中学招生 2023东莞石龙镇义务教育招生方案】(含政府购买服务)
市、镇优待政策学位
(含政府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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