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石龙中学招生 2023东莞石龙镇义务教育招生方案( 四 )


(二)符合2023年秋季石龙镇公办学校入读起始年级多孩家庭小孩公办学校同校入读问题 。公办学校在满足完“户籍学生”、“优待政策”和“积分入学”学生入学需求后如仍有剩余公办学校学位,按剩余公办学校学位优先满足相同监护人下多孩家庭(简称“同一家庭”)兄弟姐妹同校入学需求 。公办学校“长幼同校入学”仅限于同一家庭中哥哥姐姐目前在本镇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非毕业班就读,其弟弟妹妹今年需要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 。如“同校入学”提供的学位数超过申请人数,全部给予以录取 。如“同校入学”提供的学位数少于申请人数,由镇教育管理中心按照申请人的哥哥姐姐所在年级,从低年级到高年级进行录取,其他未录取本地户籍申请人分配到其户籍相应学区公办学校,优待政策和积分入学的申请人,视公办学校学位剩余情况,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 。
“长幼同校入学”申请人的监护人需要在2023年6月12日前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交申请表和佐证材料(石龙镇政务服务中心47号窗口),佐证材料包括申请人的出生证、户口本,其哥哥或姐姐在校学籍卡原件、出生证、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及原件现场审核 。
(三)户籍生放弃民办学位选择回户籍地公办学校问题 。已到民办学校注册的户籍学生,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回户籍地公办学校就读,须在2023年7月15日前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教育部门结合学位实际统筹安排 。统筹学位不一定是原户籍地对应安排的公办学位,当地公办学位不足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 。
(四)政府购买服务解决户籍学生和优待政策学生入学问题 。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做好户籍学生和符合优待政策学生的学位安排工作,如公办学位不足,需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的,有关经费由镇财政全额负担 。
(五)网上报名设备问题 。适龄儿童少年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所就读的幼儿园、中小学报名 。各幼儿园、中小学要组织提供网上报名的设备和相关指导 。
(六)各公办中小学注册后将注册学生名单按本镇户籍、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名单交镇教育管理中心,学生和家长的户籍复印件则由学校存档 。
(七)各学校要安排专人接听电话,做好服务和政策解读工作,本项工作将纳入政风行风工作评议范围 。
(八)各有关部门的咨询电话:
人社分局:81329331
政务服务中心:81329835
教育管理中心:86116333、86116665
不动产登记中心:86614456
公安分局:81733132、81329110
税务分局:81329830
五、非起始年级入学问题
(一)入学年龄和条件
1.小学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在满6周岁入学(统计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的基础上,符合相应的入学年龄,且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
2.初中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且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
3.义务教育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 。
4.市外转入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其家长方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
(二)入学办法
1.户籍学生
(1)小学户籍学生不接收公办学校申请,由家长自行选择石龙镇民办学校入读,参照东石府[2021]8号(关于印发《石龙镇户籍学生就读民办学校补贴实施办法》,发放户籍补贴 。
(2)初中户籍学生接收公办学校申请(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前),根据两所初中公办学校学位情况是否安排入读公办初中;如不能安排入读公办初中户籍学生,由家长自行选择石龙镇民办学校入读,参照东石府[2021]8号(关于印发《石龙镇户籍学生就读民办学校补贴实施办法》,发放户籍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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