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2023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意见

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 2023 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 (街道 ) 教育办公室,市直各学校,局机关有关科室:为做好2023 年高中段学校、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 4 号)、《泰安市教育局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泰教发 [2015] 50 号) 、《泰安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 ( 泰教发[2020]16 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 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鲁教基函 [2023] 21 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鲁招考[2023] 30 号 ) 、《泰安市教育局关于 2023 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泰教发[2023] 8号) 等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
一、总体要求
实行一考多取,促进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鼓励高中学校特色发展,逐步扩大办学自主权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实施“阳光招生”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
二、招生计划
(一) 计划数量
2023 年我市高中段学校计划招生 15800 人,其中普通高中8350 人、职业学校 7450人(详见附件1) 。各职业学校详细招生计划、专业将在“泰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 (以下简称“平台” ) 公布 。
(二) 计划构成
1.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艺体特长生、指标生、统招生三类构成 。艺体特长生计划原则上为计划总数的 5%左右;指标生计划为计划总数 (不含自主招生、艺体特长生计划 ) 的60%;剩余计划为统招生计划 。指标生计划依据各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分配给相关初中学校 。
艺体特长生各专业计划 (详见附件 3)
2.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由职业中专、技工院校、普通高中附设中职班及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 (“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五年制高等师范、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 ) 四类构成 。
三、招生范围与报考要求
(一) 普通高中
1.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含民办普通高中 录取的考生为 2023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一律不得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
2.按照有关规定和行政区划,继续落实“公民同招”有关规定要求,持续巩固普通高中招生治理成果,落实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 。我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的各类招生计划均面向我市招生 。新泰一中计划单列,只招收指标生及市级特色高中计划 。新泰一中北校、新泰中学、新泰一中东校三校的招生计划单列,按照“一中集团”联合招生( 以下三校统称“一中集团”).我市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 详见附件 1)
3.在泰安市内非户籍地就读或在泰安市外就读回泰安市参加高中招生的考生,请提前做好相关工作,需在户籍地县市区填报高中志愿,但不得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 。在泰安市内非户籍地具市区就读回我市填报高中志愿的考生,须于 5月28 日至6 月2日登陆“平台”填报信息(注: 上传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学生户口单页等相关证明照片 ) ,市教体局基教科负责审核泰安市外就读回我市参加高中招生的考生,需按时在“平台”填报高中志愿 。
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完义务教育的,可在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录取,与我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
(二) 职业学校
1.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范围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按照考试成绩划定报名资格线,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填报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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