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福州市长乐区公租房配租选房工作方案

2023年3月福州市长乐区公租房配租选房工作方案
为适应我区公租房常态化申请入住的新工作要求 , 推进公租房租后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法制化 ,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长乐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配租管理的实施意见》(长建住宅〔2017〕2号)等规定 , 结合长乐区实际情况 , 特制定公租房配租方案 。
一、参与人员
(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
(二)区住宅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天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三)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 , 进入轮候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 。(以区住建局通知的保障家庭名单为准 。)
二、时间与地点安排
【2023年3月福州市长乐区公租房配租选房工作方案】时间:2023年3月29日 9:00
地点:东关保障房二区5#一层物业处隔壁办公室
三、房源安排
东关保障房可用空置房(除第一层外)共110套 , 均列入配租房源 , 具体情况以选房当天公布房源表为准 。
1、单人户的配租房源安排在东关保障房小区 , 配租户型原则上为一室一厅;
2、多人户的配租房源安排在东关保障房二区 , 配租户型原则上为二室一厅 。
四、配租准备工作
(一)申请家庭成员中有行动不方便的残疾人和年满70周岁老年人的 , 可提出申请优先配租其相应配租户型的低层公共租赁住房;若特殊申请家庭户数超过本批配租所提供的低层公共租赁住房总套数时 , 优先照顾最需要的申请家庭 。上述申请书及佐证材料应在配租选房前两个工作日内提交至住宅发展公司 。
(二)住宅发展公司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日期携带身份证原件参与配租选房 , 参加配租选房的每个家庭除特殊原因外 , 原则上最多两名申请家庭成员到场 。
(三)若申请人未能到场的应委托他人 , 被委托人应持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场抽取配租房号 。若申请人既未按时到场 , 又未委托他人到场抽取配租房号的 , 视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 , 住宅发展公司如实上报住建局取消保障资格 。
(四)抽签工具及人员职责
1、抽签工具:摇球机、摇号球 。摇号机和摇号球在邀请若干申请人检查后方可使用 。摇号球上的数字代表张贴的房源表上对应的公租房房间号 。
2、人员职责:抽签记录、合同签约、租金开票等由区住宅发展公司工作专员负责 。
五、配租流程
(一)申请人签到确认参与配租选房;
(二)开场致辞 , 住宅发展公司将租赁合同中涉及承租人责任的条款内容和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向申请人明确说明;
(三)邀请若干申请人检查摇号机、摇号球;
(四)申请人按公示名单编号顺序抽取顺序号(一个申请人对应一个顺序号)并到登记处签字确认;
(五)申请人按顺序号依次抽取房号 , 工作人员展示抽取的摇号球 , 同时抽签后申请人应到登记处签字确认;
(六)根据选房结果 , 长乐区住宅发展有限公司和承租人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
(七)承租人若现场预缴租金和保证金的 , 由区住宅发展有限公司现场开具交房证明;
(八)申请人持交房证明到公租房物业处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公租房钥匙即后可入住 。
六、保证金、租金及物业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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