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开通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后办理结婚登记材料一览

温州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原件;
3、3张2寸双方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4、双方均非浙江省户籍的 , 还应当提交一方苍南县有效居住证原件
【温州开通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后办理结婚登记材料一览】6月1日起 , 双方非浙江省户籍且一方或双方经常居住(6个月以上)在温州的内地居民 , 可以在温州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办理结婚或离婚业务 。婚姻当事人除了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要提交的证件外 , 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或纸质《浙江省居住证确认单》 。省内户籍人口婚姻登记办理方式则与试点前没有变化 。

温州开通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后办理结婚登记材料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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