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翔安积分入学政策 翔安积分入学学校

翔安区发布2023年秋季小学积分入学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 。全区划分为五个积分入学片区 , 按照国家规定的班生额标准提供学位 , 申请对象根据居住地等情况申请派位 。
(二)鼓励长期务工 。在积分体系中 , 鼓励随迁子女父(母)在翔安区长期务工 。
(三)公开公平 。积分入学信息及时公开 , 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学位情况 , 按照积分高低 , 遵循志愿 , 实施电脑派位 。
二、申请条件
(一)年满六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二)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在有效期内 , 当前居住地址在翔安区的福建省居住证 。
(三)随迁子女父或母一方报名前在翔安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 , 即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必须在翔安区居住 , 且目前仍在翔安区居住 。
(四)本市非翔安区户籍的学生默认符合积分入学条件 , 可以参加积分入学 。
三、积分入学计算办法
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按务工社保积分和稳定居住积分两个项目计算积分 , 总分115分 。
(一)务工社保积分(58分)
1.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工作单位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累计每满12个月得4分 , 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12个月*4分计算得分 , 补缴的月份不予计算得分 , 本项满分48分 。
2.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厦门居住、务工的 , 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 , 另一方可以作为副申请方计算积分 。副申请方在厦门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按累计每满12个月积2分 , 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12个月*2分计算得分 , 补缴的月份不予计算得分 , 本项满分10分 。
(二)稳定居住积分(57分)
1.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厦门居住累计每满一年积2分 , 不足一年的按实际天数/365天*2分计算得分 , 本项满分24分 。
2. 随迁子女父亲(母亲)一人或共同在翔安区购置拥有50%以上(不含50%)产权的成套居住条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且实际入住的 , 积24分 , 拥有多套房产的仅按实际入住的一套计算 。若购买的商品住房符合厦门市购房落户面积条件并已实际入住 , 但因客观原因未及时办理落户手续的随迁子女 , 愿意接受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就学的 , 网上登记后于5月15日前凭购房合同(房产证)等有效证件到区教育局登记 , 接受统筹 。逾期视为只参加积分入学 。
3.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与社会保险缴交地均在翔安区 , 并在翔安区申请参加积分入学的 , 累计每满一年(12个月)积1分 , 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数/12个月*1分计算得分 , 本项满分9分 。
四 积分入学程序
(一) 提交申请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选择网上登记或现场便民登记任一方式进行 。
1.网上登记(4月17日—4月26日)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于4月17日—26日期间登录“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xmedu.cn)或微信关注“厦门i教育”公众号进行网上登记 。
2.现场便民登记(4月22日)
具备申请条件的随迁子女父亲(母亲)若因无上网条件无法网上登记的 , 可于4月22日到各便民服务点(见附件1)参加现场登记 。便民服务点仅协助完成网上信息登记 , 并非录取学校 。欲申请在我区入学的非翔安区户籍适龄儿童必须参加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登记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登记的 , 不得参与积分派位或统筹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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