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工地重大工程、土建装饰安装工程管理

【文明工地重大工程、土建装饰安装工程管理】一、目的依据
为增强和范例本市土建、装饰、布置工程和重大工程文明工地管理,按照市建委“关于印发《上海市文明工地(场站)管理划定》的通知”(沪建建【2003】第89号),联合本市土建、装饰、布置工程和重大工程施工特点,制定本实施细则 。
二、适用领域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领域内市、区、县(专业)安质监站看管管理的建造工程(门路、管线工程除外)市文明工地的管理事情 。
三、管理机构
上海市土建、装饰、布置工程、重大工程文明工地初评委员会由市建造交通委相关部门(市建管办、市重大办)、有关沪办建管处、市安质监总站、有关团体总公司、行业协会等单元的卖力人构成 。
四、实施机构
初评委员会下设事情小组(在市安质监总站),具体卖力本管理块市文明工地的评比组织实施及推进事情 。
五、文明工地评选要领
文明工地评选实行预申报与推荐相联合、定期评查与日常看管检查、不定期抽查相联合的要领 。
六、申报
1、预申报:施工单元应在申报工程开工后30天内举行网上预申报;跨年度结转工地在当年1月底之前再重新预申报;逾期预申报的工地不到场今年度市级文明工地推荐评查领域 。
2、申报条件:土建布置专业工程:建筑面积市区在8000㎡以上;郊区在4000㎡以上;市政工程连续施工总工期大于七个月;事情量大于700万;施工面积大于15000㎡;装潢工程事情量大于200万元 。
凡到场上海市重大工程的项目都必需申报到场上海市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
3、申报要求:工程申报前应完成安全质量尺度化网上操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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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登录 。
轨道交通类工程,原则上均以一个工程条约为单元举行申报 。敷衍工程内容为土建、盾构推进的大标段条约,凡由一个团体公司或单元总承包,分包由部属具有施人为质单元或项目部来承建的单个工地,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允许以单个分包工地举行申报:
(1)单独建立工地项目部,配备独立的项目管理班子;
(2)工地安质保体系及安全质量尺度化等单独认证、考评达标;
(3)工地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及日常管理均按文明工地的评比内容和要求组织实施 。
七、推荐
1、资料申报文明工地的书面推荐资料应包含:
(1)工程中标通知书;
(2)施工现场安保体系审核认证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专家论证经由的证书;
(3)《上海市文明工地推荐表》 。
2、推荐工地形象进度
(1)土建类工程主体结构完成50%时;
(2)对开挖深度不少于2层且单体建筑面积凌驾3万㎡的修建工程,应在基坑土方开挖事情量50%时申报推荐,该工地上部结构仍应到场文明工地评选;
(3)轨道交通类工程当年开工工程完成总体事情量的30%以上、跨年度工程完成事情总量的70%(盾构工程完成管片推进50环);
(4)其它类工程完成事情量50%;
逾期推荐的工地不到场今年度市级文明工地推荐评查领域 。
3、推荐步骤
(1)土建类、其它类工程:由施工总包单元填写上海市文明工地推荐表,经建造(代建制)单元签署意见和盖章后,将相关申报工程的书面推荐材料报送至工地受监安监站;
(2)轨道交通类工程:由施工总包单元填写上海市文明工地推荐表,经上海市轨道交通文明工地管理办公室确认推荐并盖章后,将相关申报工程的书面推荐材料报送至工地受监安监站;
(3)每年三月份起逢单月15日以前,企业将申报推荐查评工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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