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怎么样的道德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性道德

中国传统性道德,不论具体内容如何,一直有两大前提:首先是把社会(甚至国家)与个人对立起来,其次是把个人在性方面的表现与整个人格对立起来 。它假设:如果个人在性方面“越轨”,那么就必然危害社会,甚至危害国家;同时此人也就必然一无是处,甚至是整体烂掉 。因此,不仅社会和国家有权力来管制和惩罚这样的个人,而且每一个公民都有权力去“个人自扫门前雪,专管他人床上事” 。
第一,“一夜情”在自己与对方的关系中,空前地、充分地尊重对方的权利,真正实现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否则,纵然有万千的“自己”巴望着一夜情,若做不到这一条,又岂有一个“对方”会答应?反过来看,在当今中国,“合情合理合法”的“婚内强奸”何其多,究竟哪一个才更道德一些?
第二、“一夜情”在自己与其他相关者的关系中,实行“我活,也让别人活” 。因此才互不纠缠,也就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的同时,并不去侵犯自己和对方的配偶、恋人、父母亲属等人的权利 。反过来看,那些非要“棒打鸳鸯”的父母、那些为了离婚大打出手的配偶、那些自己无性还不放人的夫妻,可曾知道还有这样一条道德?
【我们需要怎么样的道德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性道德】第三,“一夜情”遵循爱情的定律,既做到了在过程中与特定时段中的“专一”,又不搞“从一而终” 。如果这还不算新道德,那就太短视和浅薄了 。在中国,越来越多的人会在一生中多次结婚,次次专一而且多次离婚,次次合法 。在离过婚的人已经占到城市总人口的4.5%的今天,难道我们还不应该为这种“连续专一多偶”现象多少作一些道德准备吗?
第四,“一夜情”把性放回到它原来的位置上去,既不那么可怕又不那么宝贵 。顺其自然而已 。反过来看,那种鼓吹“一失足成千古恨”的传统道德,难道还要让它继续杀害所谓“失贞”者吗?
当然,就像它不是一坏全坏一样,“一夜情”也不可能是一好百好 。问题是,如果只知道它破坏了什么,却看不出它建设了什么,那就是观察者的失误了 。
我们中国人习惯于崇拜国家,所以总是喜欢把个人的“越轨”都归结为社会的“失控”,所以总是喜欢乞求权力来“管理”自己,也就喜欢把伸张个人权利视为“自私自利”和“无法无天” 。可结果是,恰恰因此我们很难学会在一个人对一个人的时候,尤其是陌生人对陌生人的时候,如何妥善处理双方的关系 。这就是所谓“一放就乱”和“诚信缺失”的直接源头 。在性方面则突出地表现为那些权贵们一旦“解放”,要么就仗势欺人(例如专门针对下属的“搞小秘”),要么就回归传统(例如模仿妻妾成群的“包二奶”) 。
对于普通人来说,这又来源于我们几乎从来也没有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生存和生活过 。因此培养不出以个人权利为基础的生活方式 。例如,有的“叛逆者”可以理直气壮地在拥挤的公共汽车上当众亲昵、离别人的鼻子不到一尺远 。他们只知道这是自己的“表现权”,却没有想过这同时也侵犯了周围人的“不看权”,而且自己并没有权力强求别人“眼不见为净” 。可是反过来,对此义愤填膺的“别人”,却又都是以“伤风败俗、人人喊打”为道德武器,根本不知道自己作为一个个体,所应该维护的仅仅是自己不看的权利,而且并不能因此就必然产生制裁别人的权力 。正是因为分不清权利和权力(这是时下中国文字中最普遍的“笔误”),最近20年来关于性道德的争论,基本上是低水平的“双盲窝里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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