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补贴 宝鸡市就业补贴

就业见习补贴
【宝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补贴 宝鸡市就业补贴】每人每月25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月1200元生活补贴;见习时间3-12个月,申请见习可以直接联系见习单位申请;也可以在各县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登记申请 。
求职创业补贴
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毕业前一学年下半学期内向其院校申请 。
社会保险补贴
离校2年内在宝鸡市实现灵活就业的或毕业年度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按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给予50%的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每年年初向其社会保险参保地所在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 。
一次性创业补贴
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且所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且在7至12个月期内 。每人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向创业所在地县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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