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明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申领指南

佛山高明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申领指南
一、受理范围:
申请人办理正常退休、特殊工种退休及因伤、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都需符合下列参保条件(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96号)文件的规定):
(一)年龄条件:
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 , 女工人年满50周岁 , 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从事有毒有害工种满8年 , 井下、高低温工种满9年 , 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满10年的 , 男年满55周岁 , 女干部年满50周岁 , 女工人年满45周岁;
3、因病提前退休: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男年满50周岁 , 女年满45周岁 。
(二)缴费条件:
1、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 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 , 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 , 下同)满15年的;
2、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 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 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 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 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保未参保 , 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 ,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 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
二、所需材料: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
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
3、户口薄(户主、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
4、小一寸彩色近照1张 。
5、职工个人档案(存在视同缴费年限需提供) 。
6、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 。
7、因病提前退休的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证明原件(经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
8、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需提供职工个人档案 。
三、办理流程:
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当月(参保缴费状态下 , 先到地税部门办理停保手续 , 曾经参加新农保的先办理退保手续)需提供资料 。
预约方式:
通过微信公众号“佛山市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选择相应的镇街进行预约 。
窗口地址:
①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和路103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3楼养老失业保险股;联系电话:88230221 。
②佛山市高明区三洲百灵路88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区;联系电话:88231115 。
③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大道中115号杨和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堂;联系电话:88803233 。
④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五路十六号明城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堂;联系电话:88837938 。
⑤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工业大道355号更合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堂;联系电话:88848338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 上午8:30-12:00 , 下午14:00-17:30 ,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四、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申请因病提前退休的为20个工作日 ,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为34个工作日) 。
办理费用:不收费 。
五、相关问答:
养老金的计算公式?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96号)文件的第三点第二项规定: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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