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东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二 )


(五)报名条件
1. 公办学校报名 。按照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以“学区内户房一致优先”和“区域内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免试就近招收学生 。完成学区内学生录取后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接受学区内“有房无户”务工人员子女、父母一方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连续满6个月或持有我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随迁子女报名 。
2. “公参民”转公过渡期学校报名 。报名外国语学校、外国语小学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适龄儿童少年在东阳市内有户籍 。
⑵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东阳市内有住房房产(2022年12月31日前持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
3. 民办学校报名 。符合东阳市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
四、录取程序
(一)公办学校录取
1. 公办城区小学
城区招生公办小学为吴宁一校、吴宁二校、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建设路校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新南路校区、吴宁四校、吴宁五校、南山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华山校区和兴平校区、江北中心小学、江北第二小学、外国语小学江北校区(江北三小) 。
A类:起始年级新生在城区公办小学学区内有户籍(城区户籍取得时间截至网上报名首日,下同),父母有住房房产的(2022年12月31日前持有学区内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下同),由父母房产所属区域学校安排入学 。
B类:起始年级新生在城区公办小学学区内有户籍,但父母在城区小学学区内无房产的,由新生户籍所属区域学校安排入学 。
如果学区内户籍生报名人数超过当年学校招生计划数的,未被录取的,通过调剂,在相对较近、招生未满额的城区公办学校安排入学 。
C类分为C1类与C2类 。
C1类:适龄儿童父母现有学区内住房房产证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当可录取人数少于C1类报名人数时,由所属区域学校以房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额满即止 。未被城区学校录取的,通过调剂,在周边学校安排入学 。
C2类:适龄儿童父母现有学区内住房房产证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当可录取人数少于C2类报名人数时,由所属区域学校以房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额满即止 。未被城区学校录取的,通过调剂,在周边学校安排入学 。
特殊户口类: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的挂靠户、集体户新生,当可录取人数少于该类报名人数时,由所属区域学校以户籍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额满即止 。未被城区学校录取的,通过调剂,在周边学校安排入学 。
特殊户口类调剂结束后,城区小学尚有空余学位的,可在城区范围内补录 。
2. 公办城区初中
城区招生公办初中为吴宁一中、吴宁二中、吴宁三中教育集团中山校区和汉宁校区 。
A类:起始年级新生在城区初中学区内有户籍、父母有住房房产的,由父母房产所属区域学校安排入学 。
B类:起始年级新生在城区初中学区内有户籍但父母无房产的,由户籍所属区域学校安排入学 。
C类:新生父母现有学区内住房房产证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当可录取人数少于C类报名人数时,由所属区域学校以房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额满即止 。未被城区学校录取的,通过调剂,在周边学校安排入学 。
特殊户口类: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的挂靠户、集体户新生 。当可录取人数少于该类报名人数时,由所属区域学校以户籍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额满即止 。未被城区学校录取的,通过调剂,在周边学校安排入学 。
D类:新生父母持有学区内的住房购房合同(开发商已交付使用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签订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当可录取人数少于D类报名人数时,按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先后顺序录取,额满即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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