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开阳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招生保障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和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要按时接受义务教育 。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暂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
(二)依法落实控辍保学责任 。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保持控辍保学政策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及时更新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台账,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整班移交、排查报告和辍学生劝返复学三项工作制度,强化学生到校情况日报告制度,规范运用《控辍保学劝返复学工作指南二十条》等,确保辍学学生常态清零;对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三、招生原则
(一)坚持以县为主统筹管理原则 。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进一步强化县级实施义务教育招生主体责任的要求 。在县政府的统筹安排下,县教育局制定年度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明确招生政策,划定学校服务范围,组织学校开展资格审查及录取等,任何学校不得实施自主招生 。
(二)坚持按计划实施招生入学原则 。县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办学规模,综合考虑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班额、师资水平等因素,编制下达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年度招生计划 。学校按计划招生,片区学校需求数超出计划招生人数时,县教育局根据教育资源分布情况将超出学位学生派位到县域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
(三)坚持户籍地就近划片入学原则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规定 。户籍所在地适龄儿童、少年按“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原则入学 。按照户籍地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科学划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范围 。
(四)坚持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原则 。严格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开阳县以外户籍随迁子女凭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居住证派位,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
(五)坚持网上登记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继续实行网上登记入学,统一实施计划招生管理 。统一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登记网址:https://yjrx.gyzkzx.cn)”登记后,服从平台派位 。
(六)坚持保障残疾儿童入学需求原则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按照分类安置原则,“一生一案”做好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保障 。对于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接受义务教育 。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在开阳县居住的聋哑、智障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可凭户口簿、残疾证等到县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入学就读 。对于需要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采用送教上门、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
(七)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性优惠规定,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退)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省级优才卡子女、“贵阳市人才服务绿卡”持有人子女、县域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招商引资企业主要负责人子女、归国华侨子女、无照护能力残疾人子女等优抚对象落实教育优抚政策,按照相关规定,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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