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沛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徐州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徐教〔2023〕17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沛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
一、招生计划
全县高中阶段学校计划招生17876人,其中,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0100人,职业学校计划招生7776人 。沛县中学招生930人;沛县第二中学招生840人;沛县歌风中学招生1560人;沛县沛城高级中学招生1560人;沛县湖西中学招生1250人;大屯矿区第一中学招生520人;沛县体育中学招生930人;沛县汉兴高级中学招生840人;沛县新华中学招生630人;沛县树恩中学招生1040人 。沛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一览表见附件3 。
二、报名要求
所有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意向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应办理报名手续,高中阶段学校在籍生不得报名 。
就读于沛县并有沛县学籍的在沛县经商、务工的非沛县户籍人员子女,与沛县户口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
往届生不能报考四星级高中 。
三、普通高中指标生
沛县热点普通高中(沛县中学、沛县第二中学、沛县歌风中学、沛县树恩中学)的招生计划包括特长生计划、统招生计划和指标生计划 。指标生计划占本校招生计划的70%。沛县高中阶段学校指标生分配表见附件4 。
普通高中的指标生计划根据各初中学校有指标生资格人数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在外就读超过一年或初三年级未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学生不享受指标生待遇 。
各初中学校将本校享受指标生待遇的考生名单于6月6日至6月12日在学校公示一周后,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于6月15日前报县教育局基教科 。对已录取的不符合指标生录取资格的考生,经查实,取消其指标生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四、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项目设置
第一批次:四星级高中及经批准在四星级高中批次招生的普通高中、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专业、高职-本科“5+2”分段培养专业、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 。
第1小批:四星级高中等学校的特长生、七年贯通幼儿师范定向生,可填报1个志愿;
第2小批:四星级高中及经批准在四星级高中批次招生的普通高中,可填报3个志愿,A志愿同时作为考生的指标生志愿;
第3小批: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专业和高职-本科“5+2”分段培养专业,可填报3个平行志愿;
第4小批: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可填报4个平行志愿 。
第二批次:其他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和高技能人才班 。
第1小批:其他普通高中特长生,可填报1个志愿;
第2小批:其他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和高技能人才班,可填报4个平行志愿 。
第三批次:五年制高职、中职-高职“3+3”分段培养专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 。第三批次学校按“学校专业组”填报志愿、投档和录取 。
第1小批:五年制高职、技工学校技师班,可填报5个“学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第2小批:中职-高职“3+3”分段培养专业和技工学校高级工,可填报5个“学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第3小批: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中级工,可填报5个“学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
(二)志愿填报时间和要求
考生填报志愿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填报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招生学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9日至13日上午12时,考生在报名点学校打印志愿信息确认表并签字确认志愿;
第二阶段填报第三批次招生学校志愿,面向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2日至13日,考生凭“口令卡”在网上填报并提交后志愿即可生效,不再进行签字确认 。填报本批次第1小批志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7月17日网上填报第1小批征求志愿;填报本批次第2小批志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7月21日网上填报第2小批征求志愿;填报本批次第3小批志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7月26日至7月30日到有剩余计划的中职学校、技工学校现场填报征求志愿 。具体填报时间见考生“口令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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