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岩区2023年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云岩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云岩区2023年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筑教发〔2023〕5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公平,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
一、指导思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云岩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原则 。实行“免试划片入学,实施计划管理,网上统一招生,公民办同步录取” 。
(二)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根据云岩区教育资源的承载能力,实行“积分入学,统筹安排”的招生政策 。
四、招生对象
(一)具有云岩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少年 。
(二)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的随迁子女 。
(三)符合相关政策的优抚对象子女 。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性入学优待规定,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退)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省级“优才卡”持有人子女、“贵阳市人才服务绿卡”(不包括F类)持有人子女、归国华侨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云岩区教育局根据申请人实际居住地址以及区域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协调解决 。
五、入学办法
(一)公办学校实行“三对口”入学办法 。
1.对云岩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实行“三对口”入学办法,即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的家庭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或本人)住宅独立产权(有房屋产权证或已在产权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的房产地址和家庭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
2.户籍属于寄搭户、空挂户、集体户、公共户的适龄儿童少年,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招生科提交申请,调剂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
(二)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云岩区教育局对已申办云岩区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申请就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实行“积分入学,统筹安排”的招生政策,将“居住证年限、社保年限(或营业执照年限)”作为统筹安排公办学位的依据 。
(三)公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录取 。将“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全区招生工作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录取 。
六、入学条件
1.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 。
2.初中一年级新生应为2023年六年制小学应届毕业生 。
3.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实需要暂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应向云岩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
4.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承担小区配套入学服务的民办学校”招收“配建生”要进行“学位核验” 。
5.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得报名就读每学期学费标准高于6000元的高收费民办学校 。
七、工作安排
(一)入学信息采集 。通过“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信息采集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