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初中后高职2020年招生学校 2023济宁初中后高职高师招生政策( 三 )


1.为确保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招生生源质量,根据上级文件、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并公布志愿填报和投档控制最低分数线,在分数线没有对社会公布之前,任何招生院校不得擅自录取学生 。
2.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考生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面试,首次志愿投档时根据考生成绩,按 1∶1.2 比例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合格考生由市教育招考院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投档 。
3.3+4 高职、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按我市公布的分数线及招生计划进行投档 。上线考生超过计划数时,按 1∶1的比例投档 。
4.3+4 高职首次投档后,由学校发预录取通知,考生因其他原因未报到的,从首次投档线下考生按中考成绩由高到低递补,直到满足计划或无志愿考生为止 。
5.考生被投档录取后自愿放弃的,不得再次志愿填报、投档和录取 。
6.录取用的考生成绩按考生中考成绩进行排名 。录取按照招生计划类别、根据考生志愿,分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分数相同考生因计划的原因不能进行全部投档的,依次比对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优先顺序科目成绩高的优先投档,若英语成绩也相同的,计算机随机投档 。
(四)退档操作要求
投档过程中,对已经投档,但自愿放弃就读的考生,招生院校要在我市统一录取前,通过网上录取系统将退档考生名单注明退档原因后,回传我市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平台 。同时,将退档考生名单签署意见加盖院校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到济宁市初中后高职招生专用邮箱 。济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收到招生院校退档申请后,对院校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才能退档 。审核不通过的,请学校重新提交审查材料 。不在规定时间重新提交退档材料的,视为正常录取 。
招生院校注销自愿放弃投档志愿考生时一定要慎重,过程要有严格的操作程序,经办人要留有记录,要由考生填写自愿放弃志愿资格的保证书,避免因盲目注销引发遗留问题 。招生院校如果未按照我市规定的程序操作退档考生,我市有权不予退档,出现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 。
六、工作要求
(一)增强服务意识,做好宣传工作 。各县市区招考办、有关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初中后高职、师范教育招生工作 。利用报刊、广播、互联网、招生简章、招生咨询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多渠道做好生源发动,让考生、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初中后高职高师招生的政策、规定和办法,引导考生根据自己兴趣和特点选择合适的招生学校 。同时,要做好考生网上志愿填报的组织、宣传和指导工作,向考生提供场地、设备、上网条件及其他必要的帮助 。
(二)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 。各初中学校不得限制和强迫学生选报志愿,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不得扣押学生录取通知书,不得通过向招生院校推荐生源收取费用 。各招生学校不得进行不实招生宣传和以任何形式实行有偿招生,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收费 。考生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报名程序进行志愿填报,所有考生必须按规定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中考,在网上进行报名,在网上填报志愿 。不允许招生院校直接接收考生到校报名,未经过系统报名投档录取的学生,不允许为其发放录取通知书 。对违反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的,要追究当事人及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
(三)严格信息管理,保持联络畅通 。要严格执行招生录取时间安排和工作程序,确保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院校投档录取信息与《信息标准》高度一致 。
附件:1.《济宁市 2023 年初中后高职、高等师范教育招生录取工作进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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