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 教授级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

【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 教授级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财经类中级资格后,从事经济行业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行业中级资格满5年,从事经济行业工作满3年;
3、获得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取得非财经类中级资格满5年,持有经济师资格证书,从事经济行业工作满5年;
4、获得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取得非财经类中级资格满10年,从事经济行业工作满5年;
5、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中级资格满3年,从事经济行业工作满3年;或获得zuan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中级资格满5年,从事经济行业工作满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省(部)级及以上行业标准、规范的主要起草人;2、公开出刊行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
6、(六)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获得本科毕业学历满10年,从事行业工作满20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财经类中级资格满8年,从事经济行业工作满5年;2、取得非财经类中级资格满8年,持有经济师资格证书,从事经济行业工作满5年;3、取得非财经类中级资格满10年,从事经济行业工作满5年 ;
7、已取得非财经类高级资格,从事经济行业工作满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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