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杭州萧山公租房补贴线上常态化受理通告

萧山区2022年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线上常态化受理通告
根据《杭州市萧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萧政办发〔2014〕225号)《杭州市萧山区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实施细则》(萧政办发〔2008〕15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线上常态化受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2年1月1日起,日常工作日均可办理相关业务 。
二、受理对象
全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新申请保障家庭 。
三、受理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分以下三类: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我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3116元;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五年内在萧山区无房;
【2022年杭州萧山公租房补贴线上常态化受理通告】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我区公租房申请规定的其他条件 。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新就业大学毕业生),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我区常住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我区《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3116元(申请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五年内在萧山区无房;
4.申请人在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我区住房公积金或我区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我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5.申请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6.直系亲属在萧山区无住房资助能力要求;
7.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我区公租房申请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三)外来务工人员(创业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我区常住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我区《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3116元(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五年内在萧山区无房;
4.申请人在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我区住房公积金或我区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我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5.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6.直系亲属在萧山区无住房资助能力要求;
7.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我区公租房申请规定的其他条件 。
之前已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但尚未保障的家庭,可在线递交资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 。若轮到公共租赁住房选房且选择实物配租保障的,则在选房次月起停止发放货币补贴;若轮到公共租赁住房选房但愿意领取货币补贴保障的,则视为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资格予以取消 。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家庭,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家庭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居住5年以上;无《萧山区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简称《低保证》)、《萧山区特困家庭援助证》(简称《援助证》)的单身人员,须年满35周岁;
2.申请家庭持有镇(街道)民政系统认定并出具的《低保证》或《杭州市萧山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简称《低边证》);或区劳动保障部门、区总工会认定发放的《援助证》;申请家庭上一年度人均年收入在3306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 。(其中低保中的残疾人单列户,若家庭户为一人的,无需办理低收入证明;家庭户非一人的,需办理低收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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