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乐山市市中区城区公办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一、招生对象
1、城区公办小学新生招收对象:
具有市中区城区户籍或具有市中区城区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6年8月31日),未注册全国义务教育学籍,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 。
2、城区公办初中新生招收对象:
具有市中区城区户籍或具有市中区城区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并有全国义务教育学籍的2022届小学毕业生 。
二、户籍要求
1、本招生文件中的市中区城区是指海棠街道、通江街道、绿心街道、棉竹镇高坝社区,以及大佛街道的碧山路社区、龙泓路社区、篦子街社区、任家坝村、大佛坝村所辖行政区域范围 。
2、城区公办学校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实行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的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为同一户口簿,其中城区公办小学还需视户主情况和实际居住地情况分类分批录取 。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市中区城区,但户籍不随父母(法定监护人)而随他人的,原则上回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读 。
3、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市中区城区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30日(含4月30日) 。2022年5月1日及以后,因父母工作变动、住址迁移等原因,户籍迁入市中区城区的适龄儿童,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
三、学位申请
1、城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实行学位申请制度,需要在城区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都必须在“乐山市市中区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上申请学位 。
2、选择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还需要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通知要求,在“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上申请学位,通知另文下发 。
3、网上申请学位时间为5月6日上午9点至5月12日下午6点 。未按时在网上申请学位的市中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
4、出生日期在2014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2008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的市中区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直接在网上申请学位 。所有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直接在网上申请学位 。
5、户籍在乐师附小、县街小学招生地段内的适龄儿童,在网上申请学位时,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学校、肖坝实验学校斑竹湾校区(肖坝路108号)和肖坝校区(草鞋渡街66号)其中之一,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网上学位申请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统筹安排就读 。
6、华侨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年满8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4年8月31日)尚未入学的市中区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2008年8月31日前(含2008年8月31日)或2010年9月1日后(含2010年9月1日)出生的市中区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须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5月9日至5月10日到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兑阳湾街31号)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申请学位 。
四、招生办法
(一)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录取办法
1.地段划分:
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地段的划分是根据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常住人口分布情况和学校办学规模,按照就近入学、相对稳定的原则,以社区划分为主,并兼顾街道和村社,详见“”
2.录取办法:
市中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就读城区公办小学,按照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含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户籍一致、适龄儿童户籍与适龄儿童居住地一致“两个一致”的原则,先安排与父母户籍地一致、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再统筹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 。具体录取顺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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