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未满十六岁初次申领身份证需要哪些手续?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办理的,须同时提交本人和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并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
办理手续:
一、准备材料
1.居民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监护人户口、身份证。
二、办理身份证:
审验材料,提交复印件及登记表,拍摄照片、取指纹 。
三、制证:
信息录入系统,报送上级公安机关制证
四、领取身份证:
持《领证通知单》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身份证受理处领取身份证 。
照片要求:
1.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必须是申请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头像,白色背景,无边框,不得着制式服装(尽量穿深色有领上衣),相片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
2.申请人应保持自然相貌,不能戴美瞳,不能化浓妆和遮盖、改变脸部特征,脸部、颈部可见的非永久性纹身要自行去除;发型不能过于蓬松、高耸,不能遮挡双耳、眉毛,不能染过于艳丽的彩发或佩戴过大的首饰;常戴眼镜的要自备或佩戴拍摄点提供的无镜片眼镜框,以免反光或遮挡眼球 。
3.全省各居民身份证受理点按技术标准免费为申请人拍摄制证用数字相片,提供相片“多拍优选”服务,申请人如对拍摄相片不满意,可重新拍摄3次,从中优选满意的相片 。
【宿迁未满十六岁初次申领身份证需要哪些手续?】4.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人员,2年内再次办理居民身份证时,如相貌特征无明显变化,可使用原相片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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