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哪些?( 二 )


4.鉴定考核
就业技能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须组织学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包括职业资格考核、职业技能等级考核、专项能力考核、创业培训考核等) 。
5.补贴申领
培训机构按照补贴标准和鉴定考核情况,向区、县(市)管理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培训机构申领就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创业培训补贴需提交的材料:
(1)培训开班报告单;
(2)培训学员注册名单;
(3)考勤记录;
(4)鉴定考核合格人员名册;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申领补贴、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
(5)《就业技能培训经费补贴申请表》(附件1-5)、《就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申请表》(附件1-6);
(6)职业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
6.补贴拨付
区、县(市)管理部门负责对培训机构申请补贴材料的全面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申请培训补贴条件的,区、县(市)管理部门要及时出具审核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后,向市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培训补贴经费 。市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拨付到培训机构银行基本账户 。
(四)监督与管理
1.充实监管力量 。各级管理部门应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及时充实一线培训管理人员队伍 。管理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培训规模和培训机构数量,配备专职培训监管人员2-3名以上 。
2.明确监管体制 。承担政府补贴项目的培训机构均按照属地化原则管理,由所在区、县(市)管理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进行委托和管理,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培训机构委托期限为2年,具体操作办法按《辽宁省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执行 。
3.实行动态管理 。区、县(市)管理部门对培训机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工作指导、质量监管、监督检查 。培训机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并向社会通报 。
(1)连续1年未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2)培训补贴资金申报材料、培训过程弄虚作假;
(3)连续检查2次以上不合格;
(4)将培训任务转包或委托给其他培训机构和个人;
(5)其他违反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行为 。
4.强化社会监督 。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培训机构等场所设置“监督举报公示”标牌,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在确保隐私前提下,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每年定期在部门官网上对各项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内容包括:享受各项补贴的单位名称或人员名单(含部分身份证号、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培训内容、取得培训成果等) 。
5.严格档案管理 。按照“谁经办,谁保管”的原则,由属地区、县(市)管理部门、培训机构留存相关材料,作为技能培训补贴情况的原始材料,装订成册,统一编号,并责成专人负责,妥善保管,随时备查 。档案材料制作标准和要求参照《辽宁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
二、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一)适用范围和标准
参保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计提专项资金列支 。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放宽至参保1年以上,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在参保地申请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自2019年7月31日起执行至2021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指与依法设立的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由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职工以及企业依法使用的劳动派遣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五级)证书1500元、中级(四级)证书2000元、高级(三级)证书2500元、技师3500元、高级技师5000元的标准给予职工个人培训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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